信托新产品家门报不清 投资人犹疑

2002.08.19

  

 

    重庆国信的教育信托和大连华信的集合资金信托品种,都没有明确表明未来资金运用投向,引致市场反映不佳;而说明书合同书中信息含混,更留下法律纠纷隐患

  《财经时报》记者胡海岩

  上海新信托计划在半月前遭遇火爆追捧的场景,至今还被人津津乐道。但是中国信托业重整后的火爆开局似乎没能从上海滩扩散开去。

   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国信”)推出的教育信托产品尽管推广期已经过半,但公司内部人士告诉记者,“销售情况很一般”。而大连华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华信”)推出的集合资金信托品种的市场反应更是迟钝,甚至有业内人士对这些信托产品表示“质疑”。

  资金投向直接影响市场认同

  信托业内人士分析认为,之所以形成信托产品销售上海火爆、外地冷清的局面,原因之一是上海人投资意识比较超前,金融意识强,而且有经济实力。由于观念、资金等各种因素的限制,即便同样的资金信托产品,在其他城市恐怕也不一定能销售得如此顺利。而另一重要原因,就是信托产品存在差异。

  最显著的差异,来自信托资金的未来投向。

  爱建信托和上国投在资金信托计划说明书中,都明确说明了信托资金的投向,而且主要是在实业方向。爱建信托的“外环隧道项目建设信托计划”参股上海外环隧道建设项目,期限三年,预计年平均收益率为5%。上海国投的房地产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则将资金以信托贷款方式,投入位于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的一座高级写字楼,期限三年,预计年收益率4%。

  与上海的做法明显不同的是,重庆国信的教育信托和大连华信的集合资金信托品种,都没有明确表明未来信托资金运用的投向。

  从名称上看,大部分人都会认为“教育信托”是资金投向教育相关产业的信托计划。不过在重庆国信的产品说明书中,“教育信托”被定义为:具有教育义务的居民将一定数量的信托资金委托给重庆国信进行集合管理和运用,重庆国信在信托原则下为其谋取最大限度的收益,并按信托合同约定向受益人支付信托利益,作为受益人的部分教育费用来源。也就是说,他们是在用信托收益支付部分教育费用。

  而在教育信托的产品说明书中,对于信托资金的投向并没有明确限定,只是写明“按照《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将信托资金集合运用于抵押、质押贷款、金融机构同业拆借及投资”。

  “语焉不详”导致“信心不足”

  同时,重庆国信在其说明书中强调,“投资侧重于稳健低风险项目,目前公司正开发的土地一级开发项目,预计其收益率为7%左右;医院设备租赁项目预计收益率为8%左右”。

  分析人士认为,重庆国信似乎想借此表明,资金将可能投资于上述两项产业,但这种“可能性”毕竟不具备法律上的限定性。届时资金到底怎样运作,还是有极大的不确定性,有可能投资其他产业,有可能进入证券市场等等,风险自然比较大。

  大连华信的集合资金信托在资金投向上更没有任何限制,只笼统地表示:采取同业拆放、贷款、股权投资、证券投资、短期项目投资等方式,单项或组合运用信托资金,具体运用方式根据市场情况决定。

  分析人士认为,尽管后两个产品与前两种产品的预期收益率都在5%左右,但由于后两个产品的信托资金投向具有不确定性,很可能进入证券等高风险市场,使得风险加大,因而投资者的认同度就会降低。另外,中国信托业整顿前一些公司在证券市场上的劣迹,也使投资者对可能投向证券市场的信托资金计划缺乏信心。

  “高息揽储”联想

  业内人士认为,现阶段信托公司开拓新产品,应定位于安全性高、风险小、投资回报比较稳定的实业投资。例如基础设施就是一个较好的切入点——动辄几亿甚至几十亿元的基建投资外资尚受限制或不熟悉情况,内资有实力者又不多,信托公司通过资金信托进行投资显然最为适合。而证券投资目前风险太高,也不利于起步阶段的信托公司树立良好的形象。

  对于重庆国信的教育信托和大连华信的集合资金信托,有业内人士也向记者提出质疑:这样做“是否有高息揽储之嫌?”

  相当一部分业内人士认为,此“教育信托”似乎与教育事业关系不大,而是一个典型的集合资金信托;大连华信的资金信托品种不但没有表明确定的资金投向,也没有规模和期限的限制,很难不让人感到类似的联想或担心。他们认为,尽管这种信托产品符合《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但在信托业重新发展的初期,不容易得到投资者的广泛认同。

  重庆国信的一位负责人也认为,教育信托这种产品并不太适合目前的市场情况,如果能与重庆的教育部门合作,或者再明确一些资金投向等方面的信息,销售情况可能会好一些。

  不过,实业投资流动性差,收益率低,变现能力差,面对证券市场的信托计划,虽然风险大,但收益率高,可能资金一转手就能得到几个百分点的收益。因此,随着信托业的发展,信托产品还是会逐渐转向倚重证券投资等的品种。

  投资信托与贷款信托

  尽管资金投向同样是实业,爱建信托与上海国投的产品本身还有很大不同。

  爱建信托的“上海外环隧道项目信托计划”,是将信托资金以资本金的形式投资于上海外环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被称为“投资信托”,其收益的主要来源是上海外环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分红;当信托计划到期,只能通过股权变现退出建设项目。

  而上海国投的“新上海国际大厦项目资金信托”,则是将信托资金以信托贷款方式运用于新上海国际大厦有限公司的新上海国际大厦项目,因而被称为“贷款信托”,其收益的主要来源是贷款利息;信托计划期满,也就是贷款到期,新上海国际大厦有限公司一次偿还本金,同时公司还以大厦部分房产作贷款抵押担保。

  一般来说,从项目融资的角度看,融资结构以债权投资为主,股权投资为辅。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这是因为股权投资涉及股权所有权的变更,变更过程都伴随着缴税的问题,除非有税收优惠,否则成本增加。另外一个重要的问题是,信托计划期满时股权变现,能否找到转让对象,能否保证股权转让成功,这都是投资信托的“软肋”。

  爱建信托一位部门负责人面对记者的上述问题,迟疑许久也没正面回答,只是含混表示,有上海政府的支持,这些肯定不会有问题。

  分析人士指出,实际上,爱建信托的外环隧道项目信托计划获得了上海政府的大力支持,其财政补贴兑现程度相当高;再加上上海市的经济实力,这两点在较大程度上保证了计划的成功。而其他地区差异较大,因此并不具有普遍推广,或者说不具有复制性。针对实业投资的信托计划应以贷款信托为主。

  信托合同中诸多漏洞

  中国的信托业正处在全面探索中,大到管理体制的全方位摸索,小到起草信托说明书和合同。爱建信托一位人士告诉记者,这次爱建使用的信托合同就是公司聘请律师自己起草的,内部不少人都觉得语言含混,上下结构有些混乱。

  信托说明书和合同是规范投资者和信托公司权利及义务的基本文本,目前,央行并没有制定统一的格式,只是列举了17项必须载入合同的内容。翻开爱建信托和上海国投两个信托计划的说明书和合同,尽管都是投资实业,爱建的信托说明书和合同相对于上海国投的便简单很多。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国外信托合同的格式已经约定俗成,形成模式,一些国家也设立了统一的格式。而中国信托业在这方面几乎没有可参考的先例,目前存在一些关键语言含糊的问题,今后很可能引发纠纷。比如,在合同中对于“损失”的界定用辞很含混。

  无论爱建信托、上海国投的信托产品还是重庆教育信托,都在合同中表示,如果信托公司依据信托文件的约定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导致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由信托财产承担;而若信托公司违背信托文件的约定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导致信托财产受到损失,则由信托公司负责赔偿,不足赔偿时,由信托财产承担。

  这位业内人士指出,究竟什么损失算信托公司“依据约定运作”造成的,什么损失算信托公司违背约定造成的,都没有严格的界定,也很难区分。“实际上,这种语言界定含混,就让信托公司有空子可钻”。

  另外一个与投资者利益密切相关的是信托资金管理的信息披露问题。爱建信托、上海国投和重庆国信的信托合同中,都规定要定期向投资人或受益人披露信托财产的管理报告;如果发生影响信托计划存续基本条件的临时事项,也应做临时披露。但具体披露什么、怎么披露都没有具体规定,而且法律上也没有这方面的具体条款。

 

《财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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